一审法院两次判决诈骗罪成立,伯方律师强力辩护 市中级法院两次发回重审最终改判无罪

时间:2017-06-08 16:06:42

一审法院两次判决诈骗罪成立,伯方律师强力辩护 市中级法院两次发回重审最终改判无罪

苏某于2009年1月20日被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苏某不服提起上诉,委托伯方律师钟闻东和白定球为其上诉。

  钟闻东和白定球律师担任苏某涉嫌诈骗一案二审辩护人后,查阅了相关的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进行了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此基础上伯方律师提出被告人苏某的行为并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原审认定被告人苏某构成诈骗罪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增城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增城市人民法院重审后判决苏某诈骗罪成立,被告人苏某不服一审判决,再次提起上诉,伯方律师在上诉状中提出:本案只是一起民事纠纷,对上诉人的行为定罪处罚显然有违法律规定。上诉人事实上也是涉案合同的卖方之一,并不存在诈骗行为。

  上诉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采纳了伯方律师的辩护意见,裁定发回重审。在本次重审过程中,伯方律师提出,被告人并未实施诈骗行为,宇杰公司与其之间存在事实委托关系。此辩护意见最后被增城市人民法院采纳,认定被告人不存在诈骗行为,改判被告人无罪。

  此案经过一审法院两次判决诈骗罪成立,广州市中级法院两次发回重审,在伯方律师钟闻东、白定球的辩护下,法院最终改判苏某无罪,还其清白,从而极大地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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