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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学丰

杨俊圣

邮箱:13925126788@139.com 电话:400-838-8390

职务:执业律师 传真:020-38889055

执业证号:14401201310092275

专业领域:民商诉讼

详细介绍:

杨俊圣律师,男,汉族,1984年出生,籍贯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大学毕业后进入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工作,2015年6月份转入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系中国司法部注册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

  杨俊圣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主要擅长的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成功案例颇丰,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经典案例:

  案例一:

  广州富力超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部分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赵学丰、杨俊圣律师的努力,最后成功调解结案,当事人对该结果都相当满意。

  案例二:

  因新中国大厦(即十三行)消防整顿问题,部分业主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但协商未果。后部分业主委托赵学丰、杨俊圣律师维权,经法院判决,当事人的诉求得以支持。

  案例三:

  广州天河金迪实业开发总公司诉李某物权保护纠纷案,成功帮助金迪公司要回被非法占有的房屋和占有使用费。

  案例四:

  蔡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杨俊圣律师关于存在特情引诱犯罪情节及其他量刑情节方面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蔡某得以轻判,获刑有期徒刑九个月。

  案例五:

  邓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嫌金额九千多万,杨俊圣律师关于犯罪数额以及量刑方面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家属和被告人对此结果相当满意。

  案例六:

  赵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杨俊圣律师关于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运输毒品罪,应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后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案例七:

  杨俊圣律师经办的杨某“制造毒品”案,杨律师的法律意见被检察院采纳,最后检察院不予起诉,杨某还获国家赔偿52781.47元。

  经典案例八:

  黄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杨俊圣律师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后黄某被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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